營養標示專題報導(四)「添加糖」標示—消費者減糖利器
糖是許多水果的天然成分,沒有任何危害風險。若看單一成分,天然或外加糖的能量值相同,生理功能也一樣,區分天然或外加糖好像沒有必要,減糖時不應該厚此薄彼。不過這種論點其實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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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是許多水果的天然成分,沒有任何危害風險。若看單一成分,天然或外加糖的能量值相同,生理功能也一樣,區分天然或外加糖好像沒有必要,減糖時不應該厚此薄彼。不過這種論點其實似是而非。
糖是許多水果的天然成分,沒有任何危害風險。若看單一成分,天然或外加糖的能量值相同,生理功能也一樣,區分天然或外加糖好像沒有必要,減糖時不應該厚此薄彼。不過這種論點其實似是而非。
正確的比較是:含糖的天然食物比含糖加工食品更有營養。自然界中除了蜂蜜之外,並沒有大量的純糖食物。以高甜度的水果為例,含糖以外,還伴有礦物質、維生素和植化素等多元功能的保健性成份,健康效益的總和遠超過加糖製造的加工食品。有了天然的糖分來源,就不需要再用含糖加工品來增加血糖和肥胖的負擔,更不應該讓加工食品造成排擠效應,其實是得不償失。
辨識和確認添加糖的量對國民健康十分重要。根據美國2015-20版飲食指南的建議,添加糖量若超過10%每日總熱量,慢性病風險就會升高。因此,新版的美國營養標示的總糖量(total sugars)之下,增列「添加糖 (added sugars)」一項,並提供每日參考值(DV),使民眾可直接看到添加糖量的數值,而且有判斷超量的客觀標準。
新規範中包括:明確的添加糖定義和原則,適用產品項目列舉、糖來源舉例等等,說明如下:
美國添加糖攝取量最多的年齡層是9-30歲的男女,所佔熱量超過14%,來源以含糖飲料高居第一(佔47%),其次是各種甜點和零食 (佔31%)。不過十年來已經有明顯的減少。
台灣營養調查(2005-2008)成人中也以19-30歲的成人攝取量最高,來自糖品、糖果、冰品、飲料、加工果汁的添加糖佔熱量10%,但沒有計入甜點零食與含糖穀類食品的糖量。我國營養標示尚未明列添加糖,各式烘焙甜食和手作飲料的含糖量也無標示,國人必須自主謹慎分辨,家長更須教導兒童和少年作出聰明的選擇。(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食品營養與安全之民眾科普教育計畫」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陳信宏 審校:董家堯
世界衛生組織與美國飲食指南的建議都具有紮實的科學證據為基礎,因為每項飲食與健康的問題都是根據系統性文獻回顧(systematic review)報告的結果;臨床醫學研究繁多而立場分歧,這種獨特的文獻整理方法首先採用資訊科技從所有的研究資料庫中搜尋相關的臨床研究和世代研究報告,再依預定的嚴格實驗設計標準篩選高品質的報告,然後運用統計學方法加以整合而獲得結論,如此提煉出可信度較高且較客觀的結論
世界衛生組織與美國飲食指南的建議都具有紮實的科學證據為基礎,因為每項飲食與健康的問題都是根據系統性文獻回顧(systematic review)報告的結果;臨床醫學研究繁多而立場分歧,這種獨特的文獻整理方法首先採用資訊科技從所有的研究資料庫中搜尋相關的臨床研究和世代研究報告,再依預定的嚴格實驗設計標準篩選高品質的報告,然後運用統計學方法加以整合而獲得結論,如此提煉出可信度較高且較客觀的結論。
舉例來說,為要了解添加糖攝取量的增加與減少對成人和兒童的影響,從7895篇臨床實驗報告中,只選得30篇;從9445篇世代研究報告中,只選得38篇。飲食議題看似平凡,但追求證據仍採遵循專業而嚴謹的步驟,不是一般媒體個人意見所可比擬。
美國飲食指南的綜合性科學證據分為強烈(strong)、中度(moderate)、有限(limited)、無法評定(not assignable) 四個等級。強力的證據表示知識的一致性,可作為決策的依據,形成應用性高的指引。
針對添加糖與慢性疾病的關係,專家提出的問題是:添加糖的攝取量與心血管疾病、體重或肥胖、第2型糖尿病以及齲齒之間的關係如何?
證據等級強烈的關聯有兩項:
證據等級中度的關聯也有兩項:
大家都了解肥胖的因子複雜,科學研究則證實,無論成人或兒童,食品與飲料中的添加糖的增減可以快速改變體重。因此,美國最新版飲食指南清楚宣示降低添加糖攝取量,每天不超過總熱量的10%。美國食藥署(US FDA)則配合於2016年5月公布新版營養標示必須強制列出「添加糖」項目。
添加糖是食品原料,最簡單標示用語是「糖 (sugar)」,但更常見的是以各種名稱出現在食品標示的原料或成分行列中,諸如:
無論糖的名稱是否暗示保健效果,添加糖都是空卡食品。雖然臺灣的營養標示法規尚未修訂要求明列「添加糖」,但添加糖的問題已經逐漸引起消費大眾的注意。營養師對民眾的衛教諮詢必須回答辨識添加糖的問題,答案就在食品標示中。加糖的食品可以分為飲料和非飲料兩大類。含糖飲料的第一多的成分通常是水,糖會排在第2或第3位。非飲料類甜品的主要成分大約是麵粉/奶粉/雞蛋、糖和油。所以糖列在前三名內的食品,都要慎重考慮,絕對不宜天天食用,兒童與青少年尤其要採取預防的態度。(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食品營養與安全之民眾科普教育計畫」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劉奕方 審校:陳信宏、董家堯
食品包裝上的營養標示很像機場或是交通標誌。到國外旅遊都會發現,各國的交通標誌系統有類似的格式和用語,可以同時達成在地性與國際性的溝通目的,讓所有旅客可以順利地達到各自的目標。
食品包裝上的營養標示很像機場或是交通標誌。到國外旅遊都會發現,各國的交通標誌系統有類似的格式和用語,可以同時達成在地性與國際性的溝通目的,讓所有旅客可以順利地達到各自的目標。
營養標示也是一種指示標誌,最重要的用處是與民眾溝通營養素含量資訊,以方便自主設計符合個人健康的飲食搭配。所以好的標示應該方便民眾的了解與利用。因此,各國的營養標示內容和格式都是由政府規範,一方面要配合國民的飲食健康需求,另一方面要與國際規範調和。
台灣衛福部於104年公布了最新的營養標示格式,從過去的五種簡化為兩種,其中最實用的是並列每份含量與每日參考值百分比的格式。
民眾如何利用這種營養標示呢?
台灣健康營養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林雅恩營養師說明了三個步驟:
法定的標示項目有八項,各自對應不同的健康管理。想改變體重的人要檢視熱量,防治高血壓的人要看鈉,控制血脂的人要看飽和脂肪,控制血糖的人要看糖。
這兩個數值最為關鍵,也最容易造成「高值低報」的陷阱。「份量」的完整定義是指「一人一次的食用量」,但是並沒有客觀的標準,常是廠商自主設定。沒有單份包裝的食品,例如飲料、零食、調味醬等,廠商經常把份量訂得很小,以使熱量或油脂數值看起來很低;但實際的食用量可能都要乘上數倍。消費者針對偏小的份量,偏多的份數,都要聰明地存疑,並誠實地估算自己的食用量,來作判斷的依據。
結語
最後,林營養師也叮嚀,零食點心經常以油脂和糖或醣類為主要原料,因此,不要忽略標示中的蛋白質項目,在同類產品的各項比較中,應該選用蛋白質含量較高的產品。(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食品營養與安全之民眾科普教育計畫」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陳信宏 審校:趙強
營養標示絕非一成不變,而是隨著營養科學知識的進步和民眾實際的保健風險而調整。基於實用性以及落實控制肥胖和慢性疾病的目標,美國食藥署(US FDA)於2016年5月公布了最美國新版的營養標示表規格。全面更新的過渡時期是兩年,到2018年6月就全部採用新表
營養標示是食品健康品質的指引標記,也是食品營養衛教的重要工具,好像交通標誌一樣,必須明顯、清晰而且實用,而且配合國家的飲食指南原則。
營養標示絕非一成不變,而是隨著營養科學知識的進步和民眾實際的保健風險而調整。基於實用性以及落實控制肥胖和慢性疾病的目標,美國食藥署(US FDA)於2016年5月公布了最美國新版的營養標示表規格。全面更新的過渡時期是兩年,到2018年6月就全部採用新表。
美國政府規定的營養標示以表格呈現,只有一種格式,並不用100公克的標示。直式表格的內容基本上分有四個區塊:最上方是每份量與總份數;中間位於兩條粗體界線之間的是熱量相關營養素、膽固醇與鈉,通常屬於節制攝取的項目;第三個區塊是保護性營養素,主要是維生素和礦物質,著重於國民有缺乏風險,而建議增加攝取的項目;最下方是「每日參考值(Daily values)」的說明。
美國新版標示在營養素項目、版面、份量標準與每日參考值四方面都有重要的改變:
熱量營養素中,新增總糖量(total sugars)以及添加糖量(added sugars)。保護性的營養素以維生素的變動最大,以維生素D取代A和C;礦物質則保留鈣和鐵,並增列鉀。增列鉀與維生素D主要理由是這兩種營養素不足時會增加慢性疾病的風險,而且美國營養調查也指出民眾的攝取並不充足,故必須加以重視。
「糖」的定義更為明確,總糖量是天然糖與添加糖的總和,而「添加糖」量也強制分別標示;如此消費者可以清楚判斷以達到少糖的目的。糖的成份包括單醣和雙醣,「添加糖」除了食品加工過程添加的糖以外,也涵蓋單獨包裝的糖類製品,諸如:各種糖包,糖漿、蜂蜜、超過100%純果汁的濃縮蔬果汁。不屬於添加糖的品項是:100%純果汁,冷凍濃縮純蔬果汁,果凍、果醬和果乾中蔬果材料提供的糖。
每份量和熱量的標題與數值都用粗體,並放大字型。這是最實用的國民飲食營養教育,讓消費者每次選購都再一次認識份量的大小,以及對應的熱量。日常的自主學習自然熟能生巧,並可逐漸擴充到其它的營養素,民眾不須特別背誦記憶,政府也不須負擔衛教成本。
加工食品的包裝量變化很大,過去採用的「每份參考值」意味著理想的食用量,而不是民眾實際的習慣用量,反而使營養數值偏離現實,應用時還要計算而增加困擾。新法強調以日常實際用量為準,所以每份參考值重新修訂。
此外,研究證實食用量受包裝大小的影響,因此較大包裝的每份量數值也可能增高,同時份數減少。許多包裝量較大的產品,依照習慣通常會一次食用且不分享,如此每份量就是整包的重量,例如瓶裝碳酸飲料,360毫升或600毫升都是1份。便利商店販售的小罐洋芋片,過去可能標有4份,現在只能標為1或2份,因為很容易就一次全部吃完。至於較大包裝但通常分次或分享使用的食品,則每份可採用1或2倍的參考值,例如沙拉醬、調味料、奶油、塗醬等等。
明顯可見,份量大小不是根據營養衛教的應該吃多少,而是民眾生活經驗容易辨識且實際的用量。
我國狀況
台灣的營養標示規範始於民國90年,並於96年第一次修訂,當時營養素項目有七種,主要是熱量營養素和鈉;然而可用的格式多達五種,對民眾並不方便,而且衛教效果事倍而功半。最近一次修訂是民國103年,營養素增為八種,熱量營養素增加了糖,定義為單醣與雙醣之總和,但無法分辨天然與添加量,也沒有參考值可以評量多寡;格式則減少為兩種,仍然保留100公克的標示方式。
針對4歲以上民眾的每日參考值,我國的標準是:鈉2000 毫克;膳食纖維25公克;維生素D是10微克(400 IU)。數值的差異來自兩國採用的標準不同。
台灣的營養標示沒有與國人保健相關的維生素和礦物質,版面編排沒有分區重點,份量與份數方面經常暗藏陷阱而誤導消費者。進口食品的中文標示常與原文標示不盡相符,或將之覆蓋而不容比對。凡此種種缺點使消費者的自主學習大打折扣,更降低了營養標示的教育價值和效果。
結語
資訊服務是現代產業不可或缺的利器。從美國的新管理規範可知,營養標示並不是徒具形式或管理規定而已,乃是配合食品的重要資訊,必須方便國民老少的了解和利用。因此,一方面政府的規定必須切合民眾的生活經驗,另一方面國民也有責任提升對營養標示的認識,並發揮出飲食保健的效應。無論如何,民眾無法理解與利用不便的標示都應該設法改善。(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食品營養與安全之民眾科普教育計畫」執行團隊撰稿)
為了充分提供肉品生產履歷資訊,加強食品安全和維護消費者資訊權,美國國會正研擬於畜產法中增列肉品強制標示原產地完整生產履歷的規定。這不僅引發加拿大的反彈,美國不少畜牧業團體也反對
新聞報導
近來,美國畜牧業團體憂心,國會致力於新的畜產法案中,要求進口肉品應標示原產國,這項強制性規定將引發美國與加拿大、墨西哥間的貿易戰。
原本該法僅規定標示原產地國,如「美國製造」(Product of U.S.) 或「美加製造」(Product of U.S. and Canada);然而,去年實行的新規定,則要求肉排、肋骨、與其他肉品部位,均需清楚標示包括動物出生地、飼養地及屠宰地,例如:「墨西哥出生、美國飼養與屠宰」等完整履歷。
消保與環保團體及一些獨立畜產者,均支持該項標示規定,認為可提供消費者有價值的資訊。北達克他州獨立牛肉聯盟總裁肯尼‧關諾(Kenny Graner)表示,他很驚訝加拿大官員會有如此的過度反應,「加拿大僅在美國北方100英哩處,他們的牛有與美國相同的基因與品質。加拿大應該採行標示原產地履歷的規定,藉此區別出他們的肉品與墨西哥、阿根廷與澳洲牛肉不同。」
不過美國境內也有反對聲音。南達克他洲畜牧人協會主席克里‧艾區 (Cory Eich),表示,政府強制業者標示肉品原產地履歷將增加生產成本,但並未增加食品安全,因為所有能夠在美國販售的肉品,均需經美國農業部 (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的檢驗,這表示消費者購買的肉品是安全的。
關於國會討論肉品原產地生產履歷標示問題,已遭致加拿大官員的批評,加國官員聲稱,加拿大也許會對廣泛的美國產品課以報復性關稅。加拿大農業部長葛瑞‧里茲 (Gerry Ritz) 與貿易部長艾德‧法斯特 (Ed Fast) 更聲明,「因為不願修改原生產履歷標示規定,美國讓自己的人民失去工作,同時傷害了加拿大與美國的畜產業者,因為該規定已妨礙了北美洲肉品產業供應鏈的高度整合。」
美國的肉品團體也表達對於加國貿易威脅的關切,並寫信給國會參眾兩院的農業委員會議員。這些團體表示,「外國的報復將對我們的產業造成嚴重損害,並損害長期與我們有最重要貿易往來的兩個出口國的關係。」
新聞中的環境科學知識
為何肉品生產履歷標示跟食品安全有關?因為現在各國的食物多透過蓬勃的國際貿易,以及複雜的加工。歷次爆發食品安全問題時,往往引發消費者恐慌,深怕購買到有問題的食品。因此希望能夠知道其所購買的食品是不是來自有食品安全疑慮的產地。換言之,透過產品標示,提供更透明的食品資訊,滿足民眾知的權利,協助民眾在購買商品時做正確判斷。
在實證研究上,各國針對產品來源國標示的研究發現,這個方法確實能夠有效地利用地理位置來辨別產品差異,也有助於消費者正確選擇。
臺灣自2010年也開始實行產品來源國標示,此項政策施行的主要考量正是基於食品安全風險升高,政府有責任強制生產端標示完整的產品資訊,完整資訊能讓消費者依個人喜好和需求購買。
這項政策在美國已進入聽證會討論階段,不少畜牧業者以會增加生產成本、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權為由抗議,未來該法案要通過仍有諸多變數(本文由國科會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環境科學傳播與新聞產製」執行團隊編譯)
責任編輯:張春炎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校編:卓亞雄 | 聯合報
審校:胡元輝 |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
食品包裝上的營養標示就像機場或道路上的交通標誌。我們到國外旅遊時會發現,各國的交通標誌系統都有類似的格式和用法,可以達成在地性與國際性的溝通目的,也讓旅客可以順利地達到各自的目的地。
食品包裝上的營養標示就像機場或道路上的交通標誌。我們到國外旅遊時會發現,各國的交通標誌系統都有類似的格式和用法,可以達成在地性與國際性的溝通目的,也讓旅客可以順利地達到各自的目的地。
營養標示的功能亦如是,其最重要的用處是與民眾溝通營養素含量的資訊,以方便個人自主設計符合其健康的飲食搭配。所以一個好的標示設計應該要方便民眾了解與利用。也因此,各國的營養標示內容和格式都是由政府規範,一方面是配合國民的飲食健康需求,另方面也要與國際規範調和。
我國衛福部於104年公布了新式的營養標示格式,從往昔的五種簡化為兩種,其中最實用的應是並列了每份含量與每日參考值百分比的格式。
民眾應如何利用這個營養標示呢?台灣健康營養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林雅恩營養師說明了三個重點:
男性攝護腺, 陽痿怎麼辦, 藥品專欄, 早洩怎麼辦, 提高性能力, 男女性心理
這兩個數值最為關鍵,也是最容易造成消費者「高值低報」的陷阱。「份量」的完整定義本是指「一人一次的食用量」,但這並沒有客觀的標準,而是由廠商自主設定。故那些沒有單份包裝的食品,例如飲料、零食、調味醬等,廠商會把份量訂得很小,使得該產品熱量或油脂數值看起來很低;但實際的食用量可能要乘上數倍。所以消費者對那些份量偏小,份數偏多的產品,都須聰明地存疑,並誠實地估算自己的食用量,來作食用的依據。
針對體重與慢性病的預防,務必選用比例低的產品,遠離偏高的比例。通常均以>20%為偏高的警訊。
最後,林營養師也叮嚀,零食點心常以油脂和糖或醣類為主要原料,因此,不要忽略標示中的蛋白質項目,故建議消費者在同類產品的各項比較中,應選用蛋白質含量較高的產品為佳。
責任編輯:陳信宏|長榮大學保健營養學系
審 校:趙強|馬偕紀念醫院營養醫學中心台北營養課
所謂健康素養,正意味著一個人具有能力去獲取及瞭解健康資訊,以做出更健康的決定。世界衛生組織認為透過健康素養的提升,能影響健康的社會決定因子,也能進而解決健康不平等的問題,目前國內外已有許多實證研究證明高健康素養者較能有效利用醫療服務,也會有較好的臨床表現
在人類健康行為形塑的長期過程中,青少年時期扮演重要的角色,如果在這段時期無法培養良好的健康習慣,通常會導致未來成年期的健康問題,甚至形成慢性疾病。由國民健康署的「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中亦可發現, 國中的過重及肥胖比率為26.3% ,高中則為30.8%,且皆隨著年級增加,身體質量指數有增高的情形。而造成此狀況的重要致因之一,就是青少年不良的飲食習慣,包括:過多的速食、含糖飲料、宵夜、高鈉零嘴、以及過少的蔬果攝取。
國際上已有許多國家以法令強制規定,食品的熱量及營養素必須透過「營養標示(Food label)」說明於食品包裝上,以供消費者合理的認識和選擇食品,包括:美國、加拿大、韓國、台灣、澳洲或紐西蘭等。近年來國外研究發現,當大學生具有閱讀營養標示行為時,通常會攝取較少的脂肪與膽固醇,也會攝取較多的蔬果;可見,營養標示是幫助青少年選擇更健康食品的重要方法之一。
然而這樣的方法,只有在人們確實能閱讀且瞭解營養標示時,才能發揮其在協助民眾選擇較健康食品上的效果。一般而言,一個標準的營養標示所提供的資訊,包括:每份的重量、卡路里、營養成份及其份量、以及以每日熱量2000卡所計算的熱量佔比等。也就是說,如果民眾想運用營養標示,來遵循飲食指南的建議,就必須要先能瞭解自己在考量性別、年齡、運動量等條件下,所應採用的飲食建議,再去計算每日飲食需求。因此,要讀懂營養標示,民眾必須要先具備足夠的算術能力及對營養成份的基本認識。
所謂健康素養,正意味著一個人具有能力去獲取及瞭解健康資訊,以做出更健康的決定。世界衛生組織認為透過健康素養的提升,能影響健康的社會決定因子,也能進而解決健康不平等的問題,目前國內外已有許多實證研究證明高健康素養者較能有效利用醫療服務,也會有較好的臨床表現。
2014年5月的一篇研究中,以常見的健康素養評估工具Newest Vital Sign Scale(該工具以冰淇淋外盒的營養標示為題目,測量個人對該營養標示的閱讀能力、計算能力、以及理解能力),測量身體質量指數BMI屬於過重或肥胖體位的大學生之健康素養,並探討健康素養與BMI及營養標示使用行為之間的關係。
結果指出,個人的閱讀營養標示行為,以及具備足夠的健康素養,都能有效預測其飲食品質(即符合飲食指南的程度愈高),此外,健康素養表現較差者,較不會去使用營養標示,在日常的飲食品質也相對較差(即符合飲食指南的程度愈低);而過度肥胖者 (BMI>35)者,在健康素養的表現上最差。
由這些發現中,值得我們去思考幾個重要的問題:
(1) 在國際上積極推動營養標示的同時,是否更應該去思考如何增加我國青少年的健康素養,讓他們具有能力去使用營養標示。
(2) 歐盟為了克服民眾健康素養不足的問題,在營養標示上已設計使用Choice的標誌(代表聰明的選擇)及紅綠燈標示,幫助民眾更容易選擇健康的食品;值得我們思考的是,一般的營養標示設計,是否有必要再修正或簡化,以期能幫助青少年選擇更健康的食品。
(3)目前所推動的營養教育,是否能夠增加青少年使用營養標示的動機,提升對營養標示重要性的覺察,當我們期待過重及肥胖青少年能選擇更健康的食品時,在營養教育的設計及執行上是否有必要重新思考未來方向。(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健康醫藥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II 103-2515-S-214-002」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蔡夙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