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油安全知多少?
素有“藍金”美譽之稱的薰衣草精油在2014年8月被歐盟列為含有毒化學成分的物質,須在包裝上標明會危及健康! 薰衣草精油突然從療癒聖品變成有毒物質,不但引起法國南部普羅旺斯的花農反彈,也再度引發社會群眾對於精油安全性的重視。究竟精油是有益抑或有害身心健康?尚待更多的科學研究才能解開這個謎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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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藍金”美譽之稱的薰衣草精油在2014年8月被歐盟列為含有毒化學成分的物質,須在包裝上標明會危及健康! 薰衣草精油突然從療癒聖品變成有毒物質,不但引起法國南部普羅旺斯的花農反彈,也再度引發社會群眾對於精油安全性的重視。究竟精油是有益抑或有害身心健康?尚待更多的科學研究才能解開這個謎底。
素有“藍金”美譽之稱的薰衣草精油在2014年8月被歐盟列為含有毒化學成分的物質,須在包裝上標明會危及健康! 薰衣草精油突然從療癒聖品變成有毒物質,不但引起法國南部普羅旺斯的花農反彈,也再度引發社會群眾對於精油安全性的重視。究竟精油是有益抑或有害身心健康?尚待更多的科學研究才能解開這個謎底。
何謂精油(Essential oils)?大英百科全書解釋:精油是從單一植物物種,透過蒸汽蒸餾分離植物中具有氣味且高度揮發性的物質。萃取精油的方法除了常見的有蒸餾法,另還有壓榨法、溶劑萃取法(甚至是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等。依精油的定義,被萃取物是源自於植物,具有氣味且易揮發性的物質。
化妝製品主要的過敏源通常來自於香料(Fragrances),精油算是香料的一種,歐盟早在2003年公告有26種致敏的香料成分必須在產品上加以標示,其中不乏大家較為熟悉的香料成分,如檸檬烯Limonene、香茅醇Citronellol、沉香醇Linalool、金合歡醇Farnesol、檸檬醛Citral、肉桂醛Cinnamic aldehyde等,這些成分常見於一般市售精油之中。2014年歐洲化妝品法規(EC號1223/2009)修訂後,至少新增50種可能引發過敏的香料成分。當這些成分濃度在停留型(leave-on)產品超過0.001%和洗去型(rinse-off)產品超過0.01%,均需標示並且提出可能導致過敏的警告詞語,並於2015年實施該新法。新增名單中不乏精油中常見的成分,如蒎烯alpha-Pinene, beta-Pinene、樟腦Camphor、乙酸沉香酯Linalyl Acetate、薄荷腦Menthol等,其中最引發爭議者是被認為非常安全無虞的酯類成分也名列其中。新聞媒體大肆報導薰衣草花農的抗議事件,殊不知其實薰衣草精油另一個指標性成分Linalool早己在黑名單之中。而且香水前味(top note)調性中以柑橘類居多,而柑橘類近九成以上都含有檸檬烯,也都是需要加以標示的成分。總而言之,不管是香水或是化妝品過去沿襲己久的籠統標示將走入歷史。取而代之的是更清楚明確,以成分為主的標示法,甚至精油的外包裝也會加註危害物質的識別標誌 。
由於精油是取自於天然植物,其成分組成當然就會與栽植的品種、環境、氣候、季節,以及提取的方法等因素相關,無法像實驗室合成的純物質有確切的熔點、沸點、比重等特性,因此也造成精油的品質管制一直很難以制度化。目前有兩個國際性機構對於香料安全性予以規範與審查,其一是芳香物質研究機構(Research Institute for Fragrance Materials; RIFM),主要的工作是評估芳香物質在毒物學和皮膚學方面作用機轉的組織,對於香料進行經口毒性、經皮膚毒性、眼黏膜刺激性、光過敏性、光毒性、致癌性等檢測評估,並制定香料安全性與毒性的相關規範。其二是國際香料協會(International Fragrance Association; IFRA),主旨是推動全球芳香產業的發展,建構香料編碼之應用和安全標準,及制定全球性芳香產業統一標準。這兩個機構於2005年組成聯盟,以促進芳香科學專門技術為目的,保護消費者健康安全為共同目標。
進年來隨著芳香療法的盛行,民眾接觸到精油的機會變得越來越多,但目前台灣現行法規對於精油尚未予以明確的定位,既不是藥品,也非化妝品(香水屬於化妝品),對於來源與品質皆無法有效控管,2013年監察院曾公布15件由經濟部標檢局抽驗的精油,有八成七左右是標示不實或有摻假的現象。因此,精油之消費者應加強認知,小心挑選產品,才能確保使用之健康與安全。(感謝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健康醫藥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III, MOST 104-2515-S-214-001」。)
責任編輯:林永昇
審校:王英基、黃耿祥
國立中興大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葉娟美教授,以其在食品與飼料界應用成功的技術 ﹣安全級/食品級蛋白生產系統,向科技部申請成立「安全級/食品級蛋白生產平台產學技術聯盟」
國立中興大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葉娟美教授,以其在食品與飼料界應用成功的技術 ﹣安全級/食品級蛋白生產系統,向科技部申請成立「安全級/食品級蛋白生產平台產學技術聯盟」。
所謂蛋白生產系統,是一種利用好菌生產具產業應用性蛋白的生物技術,為求建立完善的實驗技巧,操作者需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於實驗設計上則以安全級/食品級菌株作為蛋白表現(表達)宿主,另還需設計或篩選改進表現的元件,以便讓表現出來的蛋白達到最佳化產量。而其生產方式有三種,第一是在菌體裡面生產蛋白,第二是在培養基中把蛋白分泌在菌體外,第三則是讓蛋白表現結合在菌體表層,最後再將產出的蛋白提供予不同領域的應用。
生產具應用潛力蛋白質
為確保產品不會遭受有毒害疑慮的物質汙染,世界各國對於食品與飼料業生產系統選用的宿主菌株的安全要求都很高。而產學聯盟以安全級/食品級菌株作為蛋白生產宿主,使得產出的產品安全性高,很容易就可以通過各國法規,因此成為產學聯盟生產系統的一大特色。
至今聯盟已擁有抗凍蛋白、免疫調節蛋白、甜味蛋白、三葉因子胜肽等具發展潛力的蛋白,其中又以可延長食品儲存期的抗凍蛋白的發展最為成熟。而在專業技術上,聯盟也具有開發「應用於安全級疫苗傳輸系統」口服疫苗的能力;近年來,聯盟系統生產的果聚醣蔗醣酶,可高效率生產,並用於保健產業的果寡糖、果聚醣、乳果寡糖;更特別的是,擁有一株可分解酒精及乙醛的植生型乳酸菌,它能減緩酒精對健康的傷害,有助於減少因酒醉而衍生的社會問題。
蛋白應用多元廣泛
在聯盟眾多的產品中,最吸睛者首推抗凍蛋白。原本這類蛋白是由深海魚產經多次純化後才能取得,生產成本甚高,但產量少,常被大廠買斷。由於機緣湊巧,某家經營水畜產品的中小企業,以技轉方式委請聯盟生產抗凍蛋白,再把它應用在水畜產品的冷凍儲藏上,效果甚佳,還可提升產品品質,這個合作關係也解決了以前業者不易買到抗凍蛋白的困擾。
葉老師表示,生物性冷凍食品可利用抗凍蛋白延長儲存期,但是如何使用,用在什麼食物上,仍需聯盟的專業技術協助。以香蕉為例,香蕉無法冷凍,為保鮮與防止腐爛,於採收後會用藥物浸泡,若浸泡時能應用聯盟技術把抗凍蛋白送進香蕉表皮,就能讓香蕉的儲藏期從十幾天延長到四十幾天。
同樣的,蔬菜也不易冷凍,惟若能讓抗凍蛋白進入蔬菜裡就可延長保存期。抗凍蛋白還可應用於化妝品上,特別是寒帶地區的化妝品。因為化妝品是由一定比例的油和水所組成,一般乳化劑在攝氏負40度的寒帶地區即無法乳化,但抗凍蛋白在極寒氣候下仍可乳化。另在生醫領域中,抗凍蛋白也可應用於精卵臍帶血等的保存。
免疫調節蛋白則是聯盟發展成熟的另一種明星蛋白。一般說來,經濟動物在施打疫苗時,常因疫苗免疫過度而出現緊迫、猝死等過敏現象。有某家開發助疫劑的飼料業者,以技轉方式請聯盟生產免疫調節蛋白,並把它納入助疫劑的成分之一,以便動物在施打疫苗時不致過敏。
然而經濟動物終究會被人類吃進肚,將免疫調節蛋白放入飼料中是否會對人體產生影響呢?葉老師說:「動物會消化,倘若在動物體內沒有殘留,就不會有進入人體的疑慮。」惟對這方面她尚未有深入的研究,所以業者累積的安全數據,將可作為她未來研究的參考。
萬事俱備 仍需等待東風
產學合作對學界與業者都有好處,只是有些業者會因為利益所在而做出權衡手法,這種情形頗令學者感到遺憾。以抗凍蛋白為例,我國對食品添加物的規範頗為嚴謹,若要取得認證須通過多種測試,惟完成所有測試項目需得支出新台幣數百萬元,但一些業者會因為台灣市場的投資報酬率可能不如理想,故會以技轉方式生產蛋白,再把產出的蛋白放在國外的生產線生產銷售。如此一來雖可節省在我國申請認證的開銷,卻形成台灣研發技術,生產原料,卻不能在台灣使用的尷尬局面。
有時,大環境因素也讓學者感到無奈。例如某家業者以技轉方式與聯盟合作生產免疫調節蛋白產品,當線上生產與工業化生產全都建置完成後,卻因為社會大眾對於相關產品的認知尚未成熟,業者擔心可能因民眾誤解而產生負面影響,所以暫停產銷,希望待時機成熟後再說。這個經驗讓研究團隊知道,縱然萬事俱備,仍需東風輔助,才能開枝散葉。
另一個例子則是代糖食品。當大家對代糖食品阿斯巴甜的安全性出現疑慮時,其他業者就開始搶攻這個市場。由於聯盟生產的甜味蛋白具有不是醣類卻可提供甜味的優勢,而且生產技術成熟,所以曾有業者對此表示高度興趣,惟經評估後發現須先投入龐大資金,加上業者本身尚無經營如此龐大市場的規劃,雙方只好結束合作,這例子說明了,縱然聯盟生產的蛋白安全好用,優勢俱足,仍需等待時機。
加入聯盟 尋覓人才與商機
整體說來,產學聯盟會員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聯盟成立前曾經合作過的業者。他們把聯盟的技術平台當作自己的實驗室,藉此強化原有的生產系統或其線上產品,甚至希望藉由實驗室的協助尋找跨領域商機,所以聽到聯盟成立消息後立刻加入。
第二類會員是對聯盟生產蛋白感興趣的業者。他們希望以發酵方式生產蛋白並可以量產,甚至希望在聯盟的實驗室內尋覓儲備人才。聯盟實驗室的學生,個個都學有專精,具備基本的微生物操作、分生操作、蛋白質操作到小量發酵等技術,加上每位學生研究的蛋白都不一樣,蛋白研究就是他們的特殊專業,所以業者興致高昂,一心想把聯盟實驗室當作尋覓生技人才的好所在。
第三類會員是提供周邊設備或周邊服務的業者,裡面有銷售生產設備者,有銷售整套工廠設備者,也有提供撰寫創業計畫、撰寫專利申請文案或企劃文案的業者,他們希望在聯盟平台上能找到更多商業機會。
建立安全的生物技術平台
若就聯盟目前的績效來說,他們擁有的第一型抗凍蛋白類技術已取得我國專利,所生產的技轉產品也已通過美國FDA食品浸漬物核可認證,並在大陸的食品添加物中列表。於食品添加物方面,相關的蛋白生產技術保留在台灣,產品生產線與銷售市場則為大陸和東南亞。
在重組靈芝免疫調節蛋白食品級的表現上,則已通過我國多項專利,並成功技轉與建立完成工業生產流程,達到產業級生產標準。而其乳球菌食品級重組靈芝免疫調節蛋白生產系統,則以技轉方式作為動物用助疫劑的成分之一,主要市場為亞洲。對於具有發展潛力的甜味蛋白、三葉因子胜肽來說,則已擁有分泌生產技術。
從一步一腳印篩選菌株開始,到現在的亮眼表現,葉老師心中始終期待著一個願景:建立一個安全的生物技術平台,其技術本身要成為令人信賴的生產工具,所生產產品要為產業與人類帶來正面貢獻。
註:葉娟美教授研究團隊獲科技部105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補助(計畫名稱:安全級/食品級蛋白生產平台(2/3),執行期間:2016/02/01~2017/01/31)。科技部推動「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之目的,係為促使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有效運用研發能量,以其已建立之核心技術與相關之上中下游業界建構技術合作聯盟,以協助產業界提升競爭能力及產品價值。
全球各個海域曾經發生多起死傷慘重的船舶事故,為人熟知的如1912年的「鐵達尼號」事件、2012年初義大利海岸的「歌詩達協和號」觸礁事故、2012年年底香港南丫島船難等。
全球各個海域曾經發生多起死傷慘重的船舶事故,為人熟知的如1912年的「鐵達尼號」事件、2012年初義大利海岸的「歌詩達協和號」觸礁事故、2012年年底香港南丫島船難等。臺灣四面環海,附近更有澎湖、馬祖、金門、琉球、蘭嶼、綠島等島嶼,本島與離島間、離島與離島間的航線多達32條,島與島之間來往密切,海上船舶事故更容易發生。
由於海上運輸有運量大、速度慢、可及性低等特性,一旦發生事故,常因遠離陸地而救援不易。港務局2002年至2011年的統計報告指出,臺灣海域每年平均發生的海事案件是100件,若加上漁船事件,平均每天發生的海事案件高達兩件,其中以機械故障、碰撞為主因。另外如民國94年往返屏東東港和琉球間的交通船「觀光輪」發生火災,是因為船員未教導乘客使用救生衣,加上船上滅火器無法使用,而造成慘重傷亡。
總觀臺灣海域船難頻仍的原因,可以「觀光輪」為借鏡。除了政策評鑑指標少從乘客觀點出發外,船舶業者普遍缺乏安全行為,乘客也少有認知要為自己的安全把關,都是事故的主因。
香港理工大學物流及航運學系呂錦山教授的海上旅客運送安全研究發現,臺灣海上運輸往返地區以基隆、馬祖間占多數,其次是高雄和澎湖,而搭乘的目的多是觀光,其次是服役。而從旅客、學術界、業者和政府機關的觀點來看海上運輸評鑑指標時,發現多數都認為船體結構的安全、船舶是否定期維修保養、船上的救生設備是否堪用、船員是否熟悉救火與救生等操作最為重要。
當指標建立後,呂教授也發現,業者不一定懂得建立起由安全行為構成的「安全氣候」。安全氣候指的是,提供運輸工具的企業是否把安全做為其企業文化,例如是否提供安全訓練、是否有實地操作等安全溝通、安全行為、安全激勵、安全政策及安全訓練5個構面。
透過問卷調查也發現,填答者普遍對安全行為構面的同意性最高,對於安全激勵與安全訓練的同意性則較低,反映出船公司普遍低估對員工的訓練和獎勵,也因此讓員工在面對問題時比較無所適從。
在乘客認知的部分,呂教授特別提及,臺灣民眾普遍缺乏對運輸交通的安全認知。例如許多腳踏車騎士被高速或酒醉駕車者撞死的案件,反觀腳踏車騎士自己並未戴安全帽,也可能闖紅燈,甚至根本沒有裝車燈,才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這就是缺乏安全認知。
同樣地,乘客在搭乘海上運輸工具時也要注意許多細節。一般來說,許多人都會注意不帶危險物品上船,也會注意或遵守船上的安全位置或相關規定,卻較容易忽略救生艇的使用方法、船舶是否超速、服務人員是否會主動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等細節,而這就是提升乘客安全認知所要著力的地方。
但不管從指標、業者還是乘客認知的角度來看,臺灣海上運輸工具都還有許多地方待改進。業者需要建立更完善的管理制度,強化企業安全氣候,乘客本身也要為自己的安全負責,並監督業者的管理狀況,才能真正創造出安全可靠的海上運輸環境。
在19世紀,便已有「社會企業」的概念。如今,食安問題頻傳,這些結合在地農業文化、標榜有機耕種、帶動鄉村發展並回饋當地的社會企業則在逆境中成長。就讓我們看看,他們是如何以良善的營運模式來解決社會問題!
從「企業社會責任」 到 「社會企業」
「社會企業」源自於19 世紀歐洲社會慈善的概念,直至1970年代左右再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十五個會員國提出發展的新概念,強調從社會經濟著手,促進社會凝聚、公平及個體間的合作來維持經濟。
另外,也與1970年代微型信貸模式的創立有關。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回到祖國工作的他,參訪孟加拉一個鄉村時,發現有42名婦女的生活受困,因為沒有錢償還高利貸借款,便成立了提供窮人小額貸款的格拉明銀行(Grameen Bank),至今已提供超過美金50億元的貸款給孟加拉人。此微型信貸的創新模式也成為社會企業概念的先驅。
台灣「社會企業」的發展較歐美略晚,主要是因為民間組織申請立案的法令到1980年代才鬆綁。隨著社會力蓬勃,非營利部門不僅在數量方面成長迅速,在品質方面也呈現多樣化,只是普遍規模甚小、經費來源普遍依賴捐款,造成機構間彼此競爭資源的情形相當明顯。
然而,經濟部已於2014年9月4日在行政院會上拍板「社會企業行動計畫」,宣告台灣進入社企元年。2014年起的三年內,政院將投入1.6億元,協助社企發展。政院也將啟動修法工程,讓狹義型社企每年可在帳上保留30%盈餘不分配,免徵10%未分配盈餘保留稅。
「社會企業」– 經濟.幸福.好事循環
其實,台灣早已有許多認同「社會企業」理念的中小企業,默默地在自己落腳的所在耕耘。例如:立志成為復育小麥等雜糧推手的「喜願共和國」;主動扮演起有機產銷火車頭角色,讓農村再生,社區活絡,型塑「無米樂」農村典範的「芳榮米廠」;關心公平貿易、食物運動的「生態綠」; 致力於協助弱勢自立、生態有機的「光原社會企業」等。近年來「社會企業」理念開始被認同,愈來愈多的年輕人前仆後繼的加入,讓身處在一片陰霾中的我們燃起了希望。
「社會企業」,簡單地說,就是:做好事又能賺錢,賺來的錢再拿去做好事的企業。「好事循環」是多麼美好的企業願景,社會企業的能量是不容忽視的!「以良善的營運模式來解決社會問題」就讓我們從食衣住行中的生活首要「食」開始吧! (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工程技術與社會風險之新媒體溝通」執行團隊撰稿)
「民以食為天」,如果連「吃」這件事都要天天提心吊膽,真不知人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這樣的結果,真的是由食品業的全球化經濟活動造成的嗎?
台灣食品安全史上,影響最為慘重的悲劇,應該就是1979年爆發的「多氯聯苯米糠油中毒事件」吧!猶記當時全台兩千多人受害,無藥可醫、痛苦不堪。三十幾年過去,依舊求償無門,存活的受害者至今仍背負著當年所遺留的極大創傷。然而,人們似乎沒有記取教訓,這些年食品安全問題依舊層出不窮。從「假油」到「地溝油」,黑心油「中標率」達百分之百的竟是食品知名品牌集團。其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甚至企業道德,一夕之間令消費者唾棄,無限期抵制的反撲聲浪充斥市場。但,風頭過後……有人開始質疑,消費者的抵制呼籲真的能有效解決食安問題嗎?食安問題到底是經濟問題?政治問題?教育問題?還是企業倫理問題呢?
「食安」是全球問題
其實,21世紀有一場隱形「食」的戰爭正悄悄地進行中。這場戰爭的範圍廣達全世界,捲入戰火的人們遍及全球。舉凡清晨喝的「豆漿」或是吃的「麵包」,正餐吃的「麵食」或熱騰騰的玉米濃湯等,只要你吞下肚就會捲入孟山都之亂。這個「亂」,是透過基因工程將其它生物的特定基因植入常見的黃豆、玉米、油菜與棉花等,改變原有的基因序列,而且可能會汙染其它非基因改造的植物。
震撼全球的紀錄片〈食品帝國〉(Food Inc),揭露了美國食品業許多不為人知的內幕。也提及了頗具爭議的美國–孟山都公司(Monsanto Company)如何打壓一般農民,來傾銷自家的基因改造種子,讓這些抗農藥、耐旱的種子大量進入農田。基因改造後的種子隨風飄散進入附近農田,許多沒有使用孟山都種子的農家因此遭到孟山都提告,理由是侵害專利。許多農民無法負擔訴訟費用而選擇和解。在紀錄片中,我們看到了三大失衡:
一、人類公平正義的失衡:80%的市場掌握在4家大企業的手中;供應商(種子及雞農)的生存權被掌控;基層消費者的飲食選擇權亦不由自主地被牽制。
二、動物基本權益的失衡:雞、豬、牛非自然的成長過程。
三、自然生態環境的失衡:不正常的大量耕種,引起土地的貧瘠,無法再種植其他作物。
紀錄片上帝農場〈沉默的食物〉(Our Daily Bread),真實揭露「食品加工」的駭人真相。導演走訪歐洲各地,用暴力美學的拍攝手法,試圖要告訴觀眾,您平常吃下的大餐,包括雞肉、牛肉、豬肉,有可能用極為殘忍的方式來養殖跟屠殺。影片中沒有口白、訪問、字幕,意味不妄加評斷、不帶有主觀情感地直視生命的原風貌。企圖以最直白的方式傳達「食物工業化」對於地球的災難,突顯人類對自然環境的破壞,都只是為了短期的「商業利益」!獲取利益的同時,完全忽略了人類「永續生存」的重要性。
待人如待己 待顧客如家人
不時有耳聞,有些農夫種菜時,會特別規劃一區是種給自家人吃的;有些雞農也會用不同的方式養自己要吃的雞,為什麼?
不知大家是否聽過南瓜農夫的故事:在美國南部的一個州,每年都要舉辦南瓜品種大賽。有一個農夫的賽績相當優異,經常是首獎的獲得者。每當他得獎之後,總是毫不吝惜地將參賽得獎的種子分給街坊鄰居。有一位鄰居很詫異地問:「你能獲獎實屬不易,我們都看見你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進行品種改良。可為什麼還這麼慷慨地將種子分送給大家呢?你不怕我們的南瓜品種超過你嗎? 」
這位農夫回答:「我將種子分送給大家,是幫助大家,但同時也是幫助我自己。」
原來這位農夫居住的地方,家家戶戶的田地都是比鄰相連。這位農夫將得獎的種子分送給鄰居們,鄰居們就能改良各自南瓜的品種,同時也就可以避免蜜蜂在傳遞花粉的過程中,將鄰近的較差品種的花粉傳給自己,以便這位農夫專心致力於品種的改良。相反地,如果這位農夫將得獎的種子自己獨享,而鄰居們在品種的改良上無法跟上,蜜蜂就容易將那些較差品種的花粉傳給這位農夫的優良品種,這位農夫勢必在防範方面大費周章而疲於奔命。很難迅速培育出更加優良的南瓜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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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帶給我的體悟是:「大家要一起好,才是真正的好。」如果自己的好,是由別人的不好換來的,這樣的好是不會長久的。企業的經營不也應該是如此嗎?
從利益關係人的角度來看「食安」問題
獲利真的是企業唯一的目標與責任嗎?股東真的是企業唯一考量的利害關係人嗎?管理學大師麥可波特(Michael E. Porter)說:「一個成功的社會與一個成功的企業,是同時並進的。」
所謂「利害關係人」是指所有可以影響、或會被企業的決策和行動所影響的個體或群體,包括:員工、顧客、供應商、社區團體、母公司或附屬公司、合作夥伴、投資者和股東,甚至須將社會及環境面的考慮因素融為一體。企業更因應各利害關係人編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以報告書的方式,詳實揭露公司在永續經營及社會責任的目標、成果、承諾及規劃。
企業社會責任並無公認定義,但企業有責任對社會作出貢獻。貢獻分為正面及負面:正面是指有責任參與(正向對社會有利的活動);負面指有責任不參與(負面對社會不利的活動)。因此,獲利絕不是企業唯一的目標與責任,股東也不是企業唯一考量的利害關係人。舉凡直接、間接受影響的總體、個體環境與個人,都是企業經營者有責任關注的。而「食安」問題所牽動的,也絕對是與地球上的每一個人皆息息相關。(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工程技術與社會風險之新媒體溝通」執行團隊撰稿)
在現代生活中,食品添加物已經普遍應用在各項食品當中,大家或多或少一定都有吃過食品添加物。雖然合法使用,但這些添加物攝取過量,仍然會損害健康。因此,限制劑量標準的制定非常重要,也須經過嚴謹的實驗評估,才能決定出安全劑量
2016年7月21日媒體報導生技月在南港展覽館登場,國內醫療業者配合政府「台灣食安檢驗地圖網」,在展場中推出「自主檢測批批檢驗」服務。台灣食安風暴幾乎概括所有食材與食品廠,且一再被瘦肉精、農藥、抗生素等對人體可能有傷害的藥物殘留所威脅。就算定期送驗,也會有漏網之魚。唯有推動「批批檢驗」,即將每日檢體送驗,再透過雲端網路,及時反應給店家,可做到第一層監督把關。近年來有關食品安全的事件不斷引爆,從早期的三聚氰胺毒奶粉、毒澱粉、塑化劑、重金屬汙染等事件,一直到較近期的假油、餿水油,甚至有以工業用原料取代食用、藥用原料等等,令消費者無所適從,也不知道還有什麼是可安全食用的食品。
一般食品安全問題不外乎生物性毒害(病毒、微生物感染)、物理性毒害(輻射汙染)、以及化學性毒害(農藥、各種添加劑和可能的毒性物質)三類。以下則針對一般毒性物質或食品添加物之使用容許劑量的決定方式做說明,希望能藉此增加大家的認知。
毒性物質對生物體作用的最普遍評估方式為「急毒性試驗」以及隨之而行的「慢性毒性試驗」,通常都是以齧齒類動物為之;「急毒性試驗」是以不同劑量的標的物質於短時間內餵食試驗動物,整個試驗期大約為2周,結果用以建立動物死亡百分比與劑量的關係圖形,並由其中得到半致死劑量(LD50;使50%動物死亡的劑量),以及使動物開始出現死亡的最小致死劑量。半致死劑量一般做為標的物質毒性大小之指標,最小致死劑量則做為後續慢性毒性試驗最大使用劑量的參考。「慢性毒性試驗」則是以不同的低劑量(原則為不造成試驗動物於試驗期間死亡)標的物質長時期(通常為一年左右)餵食試驗動物,並由試驗結果求得不會造成試驗動物產生任何生理不適的「最高無明顯作用劑量」(NOEL,no observable effect level,亦即附圖中的閥值)。再以此NOEL劑量乘以1/100~1/250的安全係數做為每日安全攝取的容許量(ADI,acceptable daily intake)上限。其中的安全係數則是用以減少實驗動物與人對標的物質敏感性之差異,以及人類個體之間的差異。而一般添加於食品中的合法添加劑用量又會比ADI來得小,以避免來自不同食品中的同一種添加劑每日食入累積量大於ADI值。
由上述可知,合法的添加物在規範用量範圍內,在理論上是安全的。但是毒性試驗是針對單一成分在生物體內的作用,對於不同成分在體內可能造成的交互作用並無所知悉,更何況食品內可能還有一些非法或是可能具有毒性的未知添加物。除此之外,影響毒物傷害的輕重緩急還有許多其他因素,例如:毒物進入人體的途徑、進入的劑量與時間、接觸的持續性與間隔時間、個人體質與適應力、年齡與性別、個人的營養與勞動狀況、健康與疾病、外在環境因素等等,對毒性的作用皆有不同層面的影響,所以也無法保證絕對安全無虞。因此個人就自己可以把握的部分做加強,例如養成規律運動、正常作息、均衡飲食、正向思考等增強自身的健康習慣來強化自身對毒性物質的耐受力與代謝力,或許是更積極有效的方式。
在餿水油事件爆發不久,以各類廢棄回收油為原料的強冠公司產品–全統香豬油,經過法定的油品規範檢驗後竟然全數符合標準。造成社會輿論一陣譁然,並認為不可思議。其實這正好說明了法律規範的局限性和永遠跟不上不斷變動革新的現實社會需求之天生缺憾,也因此彰顯出各行業從事人員應具有正確倫理內涵的重要性。現今世界各專業領域倫理規範最重要的對象,不再是雇主和客戶,而是把社會大眾的健康與福祉放在第一位。若是當初餿水油業者的員工有這等認知,或許大家就不用吃了這麼多年有疑問的食品,也不用為未來不知要付出什麼健康代價而煩憂不安了。
在各種公共議題層出不窮的今日,吾人除了應該隨時留意社會問題,關心公共事務之外,更應認知大部分的議題是有其知識門檻的。我們也需要培養深入認知與討論議題的能力。而當我們要採取行動反應時,更應先經過有邏輯、有條理,且符合倫理的思辨過程。思考短、長期的可能後果與承擔能力,做出有共識的合理抉擇,以避免流於情緒的宣洩或受到媒體的操弄。如此才是一位真正的現代公民。(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工程技術與社會風險之新媒體溝通」執行團隊撰稿)
為了色澤美觀、防腐、增加香味,食品添加物被普遍使用在市售食品中。然而在享受美食的同時,有健康疑慮的食品添加物也進到我們的肚子裡。但現實上,幾乎不可能完全杜絕使用食品添加物。因此,本篇會列舉六項應注意的關鍵點,讓食用時的危險性盡可能降低。
在105年5月的媒體報導披露,日前查出市售燕麥片含有除草劑「嘉磷塞」殘留,長期使用會對人體基因造成影響,甚至導致癌症。這篇報導凸顯出化學物質的危害無所不在,不論是工業生產或是民生用品,乃至食品、藥品都無一倖免。
從三聚氰胺、塑化劑、毒澱粉,到「假冒」食品及摻雜劣質棉籽油的食用油,吃什麼都心慌慌?最近爆出的食品安全問題讓人無所適從,但其實「食品添加物」的存在歷史悠久,我們每天品嘗的食品中,添加的食品添加物已經到異常氾濫的地步。食品業內人士常說:「食品添加物是食品工業的靈魂。」食品添加物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對食品添加物之定義,係指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藏等過程中用以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增加營養、防止氧化或其他用途而添加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因此食品添加物是為某種使用目的所刻意添加,與其他食品中可能存在或殘留之有害物質,如重金屬、細菌毒素、放射線或農藥等因污染或其他原因進入食品中,其來源與性質完全不同。
研究上已經證實對人體健康可能引發危害的合法食品添加物中,最廣泛被使用的有引發癌症的亞硝酸鈉、綠色一號色素等;容易引起過敏的黃色四號色素、安息香酸、安息香酸鈉、酪蛋白等;造成過動兒的抗氧化劑,如:丁基羥基甲氧苯(butylated hydroxyanisole,BHA)、二丁基羥基甲苯(dibutyl hydroxyl toluene,BHT)等;等同氰化鉀毒性的亞硝酸鈉等。另外,食用化學調味料所做成人工味道食物,除了造成味覺遲鈍外,也會使腦神經麻痺。事實上,食品添加物的確帶給我們飲食上諸多享受與方便,而且也幾乎不可能完全杜絕使用。因此,如何讓食用時的危險性盡可能降低,有必要注意下列幾項關鍵點。
第一項,購買食物時應詳細閱讀後面標籤說明。一般到超市或超商購買食物時,你會看背後的標籤說明嗎?除了食物外觀與保存期限外,重要的是仔細閱讀使用原料明細。原則上在廚房中沒有的材料就可視為是食品添加物,在對個別食品添加物的毒性不太熟悉的情況下,儘量少選擇「廚房沒有的材料」就能提高所購買的食品安全性。
第二項,儘量選擇加工少的食品。多花點時間做?還是使用食品添加物?在購買時應該儘量選擇低度加工的食品,例如米飯。買米回家煮只會花一些時間,不會有食品添加物。但是到便利超商買飯糰或冷凍米飯類食品方便是方便,不過那些食品都有添加胺酸類調味料以及胺基乙酸等十幾種食品添加物。葉菜類也是類似狀況,超商販賣的沙拉、蔬菜通常會使用亞氯酸蘇打來殺菌。
第三項,充分了解後再吃。不論是自己吃的食物或給家人吃的食物,在充分了解添加的食品添加物到底是何物的前提下再吃。在繁忙的日子中,會選擇到超商購買即席咖哩飯或是生菜沙拉,若是能閱讀背後的說明,到底吃了多少種類的食品添加物就非常清楚。由於清楚所吃的食物含有什麼東西的緣故,才能產生下一步該如何反省的感覺。
第四項,不要只購買價格便宜的食物。在經濟大環境不佳、物價飛漲、薪水不升的日子,到超市購買時自然會特別找尋標價較便宜或特價的東西。通常超市會不定期推出破壞價格的特價商品,這些商品暗地裡都有食品加工業與食品添加物業者的影子存在。
第五項,時時保持「單純疑問」的念頭。帶有「單純疑問」念頭是一切的開始。例如:「為什麼漢堡賣這麼便宜?」、「為什麼醃製水果的顏色這麼漂亮?」、「為什麼超市的盒裝生菜沙拉放久還是很新鮮?」、「為什麼豆芽菜長得又直又白?」、「為什麼小黃瓜或紅蘿蔔大小、形狀、顏色都很一致呢?」產生這些疑問後,自然而然就會查看包裝袋後面的材料標示。
第六項,確實咀嚼。首先,面對食品添加物的危害,自保的第一步就是吃的時候確實咀嚼。因為確實咀嚼食物會減輕食品添加物或殘留農藥中有害物質帶來的影響。經由慢慢確實的咀嚼,大約30次咀嚼後會有效降低1~2成的毒性,甚至也有預防癌症的效果。
在現今的飲食環境與習慣無法立即改善的情況下,尤其合法食品添加物無法禁止的條件下,如何藉由認識食品添加物的毒性以及上述六點自保關鍵點。在少攝取非天然的加工食品以及多留意食品包裝上的材料標示的原則下,儘量達到遠離食品添加物危害的風險,才是維持身體健康的不二法門。(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工程技術與社會風險之新媒體溝通」執行團隊撰稿)
食品添加物最初來自天然的食品成分,以增加食物中之色、香、味以及營養。但後來漸漸遊走合法與非法之間,食品添加物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呢?本文先從灰色地帶的食品添加物開始探討,由化工人的角度來解析何謂食品添加物、食品與添加劑之間究竟存在何種關係
在105年9月30日的媒體報導披露國內又傳黑心毒油?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近期檢驗市售調和油,發現國內知名廠商生產的調合油品含有微量致癌物「苯」。不過,食品藥物管理署另針對3件市售同款調和油進行抽驗,發現苯含量皆在5 ppb以下(1 ppb為十億分之一),沒有超標,民眾無須恐慌。這則報導不禁令人回憶起這幾年的食安風暴。
食品添加物之最初起源係來自天然的食品成分,初期以化學合成方法製成一些與食物中之色、香、味以及營養等成分相同的物質,於食品製造或加工時添加使用。後來隨著食品科技之進步,某些在天然食物中不存在的化學物質,對於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以及貯存等有用,且其安全性已被確認者也漸許可添加於食品中。目前被准許使用之添加物包括天然物與化學合成品兩大類。
依據衛生署公告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食品添加物依其用途區分為下列17類:
依食品添加物的種類、用途以及品目來說明。
第一類,防腐劑,為抑制黴菌及微生物之生長,延長食品保存期限之物質,例如己二烯酸、苯甲酸等21種。第二類,殺菌劑,為殺滅食品上所附著微生物之物質,例如過氧化氫、次氯酸鈉等4種。第三類,抗氧化劑,為防止油脂等氧化之物質,例如丁基羥基甲氧苯(butylated hydroxyanisole,BHA)、二丁基羥基甲苯(dibutyl hydroxyl toluene,BHT)、維生素E(Vit E)、維生素C(Vit C)等25種。第四類,漂白劑,為對於食品產生漂白作用之物質,例如亞硫酸鉀等8種。第五類,保色劑,為保持肉類鮮紅色之物質,例如亞硝酸鈉、硝酸鉀等4種。第六類,膨脹劑,為使糕餅等產生膨鬆作用而使用之物質,例如合成膨脹劑等14種。第七類,品質改良劑,為改良加工食品品質、釀造或食品製造加工必需使用之物質,例如三偏磷酸鈉、硫酸鈣、食用石膏等77種。第八類,營養添加劑,為強化食品營養之物質,例如維生素、礦物質、胺基酸等122種。第九類,著色劑,為對食品產生著色作用之物質,例如食用紅色六號等27種。第十類,香料,為增強食品香味之物質,例如香莢蘭醛等90種。第十一類,調味劑,為賦予食品酸味、甘味、甜味之物質,例如L-麩酸鈉(味精)、檸檬酸、糖精等53種。第十二類,粘稠劑(糊料),為賦予食品滑溜感與粘性之物質,例如鹿角菜膠、羧甲基纖維素(carboxymethyl cellulose,CMC)等21種。第十三類,結著劑,為增強肉類、魚肉類黏性之物質,例如磷酸鹽類等16種。第十四類,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為提供食品加工上所需之酸及鹼,例如鹽酸、氫氧化鈉等10種。第十五類,溶劑,為食用油脂、香辛料、精油之萃取溶劑,例如己烷、丙二醇等6種。第十六類,乳化劑,為讓水與油等無法相互均一混合之原料乳化之物質,例如脂肪酸甘油酯、脂肪酸蔗糖酯、聚山梨醇酐脂肪酸酯(Polysorbate)等12種。第十七類,其他分別具有消泡、過濾、防蟲、被膜等之物質,例如矽樹脂、矽藻土、胡椒基丁醚、蟲膠等13種。
以上所介紹的17類食品添加物皆是合法添加物,是否代表這些食品添加物是無害的而且能安心食用呢?另外在官方的規範中有使用限量的提醒,這是否又意涵食品添加劑真的安全嗎?既然有提醒攝取量不能太多,那是表示攝取一定量以上時是會危害健康的。所以有必要進一步了解食品添加物的安全性。日本有一篇報導指出日本人一天攝取食物添加物的平均劑量是10克。10克感覺不是很大的量,但若一年計算就約有4公斤。當然這是平均量,有人攝取多,有人攝取少,但還是恐怖的量。反觀台灣的飲食比日本更多樣化,攝取食品添加物的量絕對不會少於日本,所以對於食品添加物的危害性必須更加警覺。
17類食品添加物大致可再分成四大類。第一類是食品法規所訂定的添加物,第二類是長久習慣食用且被認定合法的添加物,第三類是天然香料,第四類是一般飲食中加入的添加物。其中第一類與第二類幾乎就是化學品。一般認為「藥就毒」,那歸納在化學藥品的食品添加物也可以認為是「毒」。特別是「長久保存」目的的食品添加物具有強力殺菌力,通常也會將胃腸中重要的好菌給消滅或妨害它們的生存。另一方面,針對食品添加物的毒性檢驗,一般都是對單一添加物進行動物試驗,試驗時間最長一年。這結果會產生幾項疑問。首先對單一項添加物的檢驗,通常食物中的添加物不會只有一種,就如同藥物一樣混合用藥(四種以上)通常是要避免的,因為會產生不可預知的毒性。那添加物也是如此,有些食品甚至添加超過十種以上的添加物,所以單一添加物的毒性檢驗結果並不能令人安心。另外的疑惑是攝取量的問題,公部門所規範的添加物使用量大部分都有嚴格訂定限量,代表攝取過多是對人體有危害的事實。而且也曾有認定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因發現重大危害性而被取消的事實。這些證實公部門所認定的合法食品添加物是無法保證百分之百安全的。
在現今的飲食環境與習慣無法立即改善的情況下,尤其合法食品添加劑無法禁止條件下,基於個人的責任,請慎選自己吃的食物。若是多數人都排斥有摻入添加物的食品,久而久之廠商也會少用添加物。(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工程技術與社會風險之新媒體溝通」執行團隊撰稿)
食物,是我們生存的必要元素,可如果這個基本元素是不安全、具有毒害疑慮的,我們又將如何賴以為生呢?
行政院長林全於105年6月22日出席「2016臺北國際食品展食安館開幕活動」時表示,臺灣屢次發生食安問題,讓此議題備受關注,也因此提出「食安五環」改革方案,包括:源頭控管、重建生產管理履歷、提高查驗能力、加重生產者與廠商的責任、最後是鼓勵、創造監督平臺等五個重要環節,來強化未來臺灣食品安全的保障。
在政府與民間共同攜手創造食品安全社會的同時,有哪些是「食」在不安全的議題呢?本系列撰文集結化學工程、生物科技與企業管理的專家學者,以不同的角度來共同探討此一專題。
食品業人士常說:「食品添加劑是食品工業的靈魂。」食品添加物之最初起源是來自天然的食品成分,以增加食物中之色、香、味以及營養。但後來漸漸走入合法與非法之間,食品添加物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呢?本系列專題文章先從遊走於灰色地帶的食品添加物開始探討,由化工人的角度來解析何謂食品添加物、食品與添加劑之間究竟存在何種關係、法定的17類食品添加物有哪些種類與用途。最後,公部門所認定的合法食品添加物是否就保證安全呢?
為了色澤美觀、防腐、增加香味,食品添加物目前普遍使用在市售產品之中。現實上,幾乎不可能完全杜絕使用食品添加物。因此,本系列專文的第二篇專題文章會列舉六項應注意的關鍵點。從日常生活中,讓食用時的危險性降低,讓我們在食品添加物使用氾濫的現代生活環境中守住自己與家人的健康。
添加物與食品之間具有微妙的關係,在現行法規下是如何制定人體可以接受的安全界限呢?第三篇專題文章從一般食品安全問題的三種毒害:生物性(病毒、微生物感染)、物理性(輻射汙染)、以及化學性(農藥、各種添加劑和可能的毒性物質)來說明毒性物質或食品添加物之使用容許劑量的決定方式,希望能藉此增加大家的認知。
食安問題的源頭是食品業的全球化經濟活動造成的嗎?第四篇專題文章引用了震撼全球的兩部紀錄片〈食品帝國〉(Food Inc)、上帝農場〈沉默的食物〉(Our Daily Bread),真實揭露美國食品業許多不為人知的內幕與食品加工的駭人真相。作者從企業管理的角度探討,當過去都是吃當地生產食物的經濟模式,到現在可以提供比當地農夫更大量又便宜的跨國企業,在人類吃的推動下,我們創造了一個怎樣的地球環境呢?
獲利真的是企業唯一的目標與責任嗎?股東真的是企業唯一考量的利害關係人嗎?第五篇專題文章從商業行為中利益關係人的角度來看「食安」問題,並擴展到近來為何愈來愈多的企業擁抱他們要承擔的社會責任,不願意再當無良的商人。真的只有為了社會大眾的利益嗎?有沒有可能自己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呢?
本系列專題報導,包含以下主題:
「食」在不安全(一):窺探食品添加物的全貌與安全性
「食」在不安全(二):如何在食品添加物使用氾濫的危險中守住健康
「食」在不安全(三):食品添加物劑量的制定關鍵
「食」在不安全(四):從在地到全球化
「食」在不安全(五):社會企業
(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工程技術與社會風險之新媒體溝通」執行團隊撰稿)
為了工業發展和現代化,都市的地底下埋設了許多管線。這些管線平常鮮少有人會注意到,有時又疏於保養,往往在造成災害之後才會發現管線出了問題。其中管線腐蝕又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問題,看似工業安全的例行小事,卻是日日夜夜牽動公共安全的大事。
民國105年4月初,新聞有關氣爆元兇榮化聚丙烯場申請復工案的報導,令人聯想起在民國103年7月,高雄氣爆係因一條管線破裂導致管線內部高壓之丙烯洩漏出來,丙烯順著市區排水箱涵到處流竄,接觸到空氣以及火源,構成燃燒和爆炸。此次管線洩漏肇因於安裝時將管線放置於箱涵內,暴露於空氣中,無法獲得陰極防蝕電流的保護,導致管壁因水氣腐蝕而減薄,以至無法承受內部壓力而破裂。此事件讓社會大眾警覺到本來應是在廠區的相關石油化學品所引起之公共安全(公安)問題。
以國外因腐蝕引起工安和公安事故為例。2001年4月,英國一座工場管線沖蝕減薄突然破裂,釋出約170公噸高度易燃的液化石油氣(LPG) 並形成蒸氣雲,遇火源引燃造成爆炸火災事故。全部損失超過美金3億元;2005年7月,英國石油(BP)一條8英寸氫氣管線突然斷裂,洩漏出高壓高溫氫氣,發生爆炸並引發火災,造成約美金3000萬元資產設備損失;2010年4月美國特索羅石油公司(Tesoro)一座換熱器發生驟發性破裂,溫度超過華氏500度之石油腦大量外洩,自燃引發爆炸,七名人員喪生;2010年9月,美國加州太平洋瓦斯與電力公司一條30英寸天然氣長途管線因銲道瑕疵再加上超壓,導致管線爆裂,引發氣爆火警事故,導致8人死亡,天然氣損失26萬美元,死傷賠償金額達5.65億美元,罰款14億美元;2012年12月,美國哥倫比亞氣體輸送公司一條20英寸天然氣管線因外壁腐蝕減薄,承受不住操作壓力而爆裂,噴出之高壓天然氣瞬間被引燃,引發火警。導致州際公路關閉19小時,維修費用約美金290萬元,氣體損失約28萬5000美元。以上事故皆造成工安環保、公共危害,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增加社會成本、企業經營環境惡化、資產損失和非計劃停爐減產損失和檢修成本增加等等衝擊。
以上事故導因材料腐蝕。具毒性、活性、可燃性或爆炸性的石化品係藉由管線之金屬材料來承載,是確保安全之第一道防線。只要不外漏,就不會引起中毒、火災和爆炸等事件。根據2014年美國管線和危害性物質安全管理局(PHMSA)統計顯示,造成洩漏的因素中,管線腐蝕因素占18.3%,材料和銲道失效占28.7%,挖掘損傷占17.8%,不正確操作占7.4%,天然災害占6.7%,其他外力損傷占7.6%。以上數據顯示,管線材料失效和腐蝕引起之破漏占主要比例。金屬管線輸送之內容物以及外在土壤和大氣的環境中常含腐蝕性因子,包括鹽分、硫份、細菌、酸鹼以及捷運、高鐵和其他電器之迷失電流,再加上應力作用,包括振動,都會導致管線發生壁厚減薄和龜裂現象,進而使承壓能力不足而破裂。在設計上,管線為了抗內容物腐蝕,一般採用材料選用金屬/非金屬內襯或加注添加劑等防蝕方式,管線外壁防蝕則採用包覆隔絕腐蝕性環境,再外加陰極防蝕構成完整防護層。為了確保這些防蝕設計的有效性,應進行定期檢測和保養。例如應定期維護保養和量測陰極防蝕系統,以確認符合保護電位要求。同時藉由緊密電位或其他方法來檢測包覆狀況,透過智慧型檢知器來檢查全線管線壁厚減薄或其他劣化狀況,以評估殘留壽命;為了防止或降低因毒性、活性、可燃性或爆炸性等化學物質大量洩漏所引起之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一旦洩漏,需透過操作監控、儀控和連鎖保護、通報系統和緊急應變等等來避免引發事故和二次災害。此為第二道安全防護層。
腐蝕已侵蝕人類生命、資產和環境。美國統計因腐蝕造成的損失,於2013年首度突破1兆美元,約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 6.1% (註:聯邦政府支出占GDP的3.85%)。全球每年因腐蝕報廢金屬量為年產量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美國每年因腐蝕要多消耗3.4%的能源,粗略統計腐蝕事故約占化工事故的31%。過去澎湖跨海大橋因腐蝕而提早重建、房子因腐蝕變成海砂屋、飛機因腐蝕疲勞而造成飛安事故,「蝕」在不安全。腐蝕發生肇因常是由一連串的失誤所導致的骨牌事故,包括從設計、安裝、操作、管理、檢查以及維護等等息息相關,美國化學安全局(CSB)前主席梅里特(Merritt)說:「災害事故是不會憑空發生而是關鍵事件的連鎖效應。」為了工安和公安產官學研應投入更多資源來「抗蝕」,包括防蝕技術開發和設計-材料選用、表面處理、防蝕劑和陰極防蝕等、腐蝕監測和管理、腐蝕檢測、風險評估、防蝕管理和壽命評估等等。(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工程技術與社會風險之新媒體溝通」執行團隊撰稿)